明月进门时,率先听到了周恪的话,听到他喊必齐小宁。
于是,不服输也好,看热闹也罢,她也划了重点。重点周恪是前任。
骄傲的女士抱臂,看到的是再鲜妍不过的一个女生,将将二十开外,不成气候,但看人很笃定,清冷那一挂的。
都说情敌相见分外眼红。明月却直觉,这个女生绝不会和她闹什么。
只是好巧不巧,两个女人今天撞衫了,葆蝶家的春季款。
简短地对视,周恪淡定颔首明月,很自然地牵紧些必齐,小动作不言而喻,出口的话也凉薄,“你来我的地盘,自然可遇不可求。上还是下?”
是的,这里是他家的商场,他是合法合理的二股东。
某人永远棋高一着。他给她将回来了,也很体面,体面地终结宋明月,我与你再没前缘可续了。
明月说上,他即刻领必齐出来,后者一脸疑惑。
周恪:“她上我们就下;她下我们就上。”
不然呢,上赶着进修罗场?
他才不傻,也不想自己的风流账衍生什么狗血番外。
不是宋明月三番五次讨没趣,他自认为,他们可以好聚好散的。
这向来是周某人的原则,感情必须建立在自我之上,冒犯到他了,就休怪他无情,成年人的告别就要干净利索。
明月从来不稀罕分手还挽回一个不回头的人,也了解周恪的脾气,可是谁规定她不能计较他先前的“变心”,谁规定她不该小家子气?“他当时在床/上对着我叫你名字的时候,我还以为是什么狗血的‘菀菀类卿’,”
话是冲必齐说的,“可是眼前看,我们一点都不像。”
一段话看似漫不经心,实则腥风血雨。
必齐忽而错愕地看周恪。
而某人再自若的形容,手抄兜,半回首下逐客令,“知道狗血就好。类在哪?亏你说得出,试试看坐在飞机上能不能钓到鱼!”
掉头又看向必齐,懒洋洋牵她走,“我那时喝醉了。”
他试图解释什么,主要怕吓到她。
却恰好坐实了宋的指控。
必齐一时耿耿于怀,于怀周恪负心之快,也于怀明月下场之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