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破之文学>穿越历史>男媳 > 第四章:赶集
    “诶,对,两人再靠近点。”

    李大屁股朝叶知恩的方向挪了挪,只听“咔嚓”一声,一张黑白的婚照就出来了。

    结婚证上,那张黑白的婚照贴在上面,下面是两个人的名字,上头都盖着红大章。

    出了民政局,叶知恩手里拿着结婚证,突然一阵恍惚。

    这么薄的一张纸,怎么就这么有威力呢。看着它,叶知恩就觉着好像有根线栓着他与李大一般。

    他……

    再也不是一个人了。

    “是不是累了?”

    叶知恩抬眼看着身边的这个男人,浓眉大眼,正一脸担忧的看着他。

    叶知恩把结婚证递给他,“没有。”

    “咱们先去吃点东西,然后给你添置点生活用品,再回家吧。”

    两人去了镇上的小摊,一人要了份混沌,在等混沌时,李大跑到隔壁买了个茶叶蛋回来。

    李大本是想帮他剥的,又怕叶知恩嫌弃,就直接递了过去:“这次不是偷拿的,你安心吃。”

    两人吃好,李大就带着叶知恩在镇上逛着。今天也是赶巧,逢八,镇上有集会,十分的热闹。

    来往人多,有时候都得擦着肩走。李大怕与叶知恩走散了,就把他的手攥进了手心里。

    李大的手热乎乎的,叶知恩想把手抽回来,却被抓得更紧了。

    叶知恩说:“你松手。”

    李大回头,一本正经的:“人多,你要走丢了,我上哪找去。”

    叶知恩撇了头看别处,不再计较这事,任李大牵着。

    周围卖东西的摊子五花八门的,吃的玩的,连卖菜的都挤在一起。

    叶知恩还看到了早上一起坐车的那几个挑菜的村民。

    “我听人说,城里可都不办集会的。你们都有那个什么,”李大想了下,说:“叫商场,有啥都到里面买。”

    叶知恩说:“城里可不许有人在街上摆摊的,看到了是要被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