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破之文学>穿越历史>干啥啥不行,吃饭第一名[快穿] > 2、交不起房租的我成了网红(1) 廉颇一顿一斗米。
    不过说是饱餐一顿,就以白元那穷到连房租都交不起,最后还想不开要自杀的存款……中高档的餐厅那是想都别想。

    路边摊他都不一定吃得起。

    白元的魂魄又一次羞愧地低下了头,不过姜蚀倒也不介意。

    姜蚀适应能力天生强悍,他先在这套公寓的厨房里翻找了一遍,冰箱里还有一些火锅底料和腊肉,新鲜肉菜是没有的——也是,屋子主人都心灰意冷到要自杀了,还怎么有心情做饭?

    白元没胃口,可不代表姜蚀没有。

    他把能吃的东西都翻出来,除了腊肉和火锅底料,还有半缸米,这倒是出乎了姜蚀的意料。

    他看见大米,就跟看到了亲人似的,眼睛都在放光。

    神农氏发现五谷,并以此助人族果腹,告别饥一顿饱一顿的狩猎生活,从此人族进入快速发展的农耕时期。

    所以姜蚀对稻米还真的挺亲切的,这是他老祖宗功勋的标志啊,不但好吃还果腹,哪怕干嚼都有微微的甜味。

    当然了,凡米的滋味是比不上仙界里的那些灵米的,但也总比没得吃要好。

    如今这半缸米最大的问题还不是口感,而是……里面长满了米虫。

    白元很久都没在家里做过饭了,所以他也不知道,这米缸盖子一打开,白色的米粒上就肉眼可见地爬满了黝黑的小虫子。

    白元:“……”

    好丢脸啊,想哭,他好想再自杀一遍。

    然而,神奇的一幕出现了。

    也没见姜蚀有什么动作,可就在姜蚀的脑袋出现在缸口上方,露出了脸的刹那间,米缸里还在活泼乱爬的米虫们似乎集体僵硬了一下,便以肉眼都捕捉不到的速度,飞快地齐齐爬出了米缸!

    还有些母虫,更是举起螯钳一样的前肢,从米堆里挖出几乎和大米一个颜色的幼小虫卵,扛在身上,迅速跟上了大部队,跟逃难似的使出了属于米虫的“洪荒之力”!

    白元就这么愣愣地看完了一出“米虫搬家”,整个过程可能还不到三分钟。

    他整个魂都有些懵了。

    他不可置信地朝姜蚀看了过去,脸上分明写着——还说你不是天师?

    没有术法,那些米虫怎么会这么听话?

    白元可不知道,姜蚀还真的什么都没做,饕餮既为上古凶兽,身上的气息哪怕收敛得再微弱,又有白元的尸身作为遮挡,仍会不知不觉溢出一丝。

    而就这拿显微镜看都不一定能察觉的凶兽气息,就是真正的天师来了都不可能发觉,自然界的生物们却能敏锐地感知到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