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破之文学>穿越历史>金匮盟 > 第一百二十七章 重新联手
    张德均在屋子等得有点不耐烦。

    他不知道为什么徐咏之还要去问问珍珍的想法。

    徐咏之的眼里,珍珍是一个女子,你想要娶一个女子,那就要经过人家同意,强行逼娶,那就是范老头强娶段美美那样,就是坏蛋。

    没法子,因为我们的徐公子生长在林泉镇这样一个没有奴婢的社区,他不承认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所有权。

    但是张德均眼里,珍珍首先是一个婢女,也就是一个“贱人”。

    这个词不是骂人用的,而是一个法律名词。

    从唐到清,律法基本没怎么变过,北宋初年的宋律,基本就是原汁原味的唐律,唐律当中,人就被分为“良人”和“贱人”。

    签了卖身契做奴婢,那就是贱人。

    奴婢的地位很低,主人要打你骂你,你不能反抗,主人不经过官府打死犯错误的奴婢,杖打一百(实际执行大概十几下),如果奴婢无罪的话,主人也最多判一年徒刑,也就是做一年苦役。

    如果奴婢打伤了主人,那就麻烦了,都要加加重刑罚的,杀了主人,那就是十恶之罪,大赦都轮不到这样的罪人。

    奴婢要想恢复良籍,要赎身,但这不是一撕卖身契就可以的,除了要主人许可,还得跟官府运作。

    肯定有人动过这样的心思。

    一个漂亮的婢女,被主人收了房,是不是就可以威风了?

    真不是,良贱之间不能通婚。

    生下来孩子,算正妻的孩子。

    如果是奴婢,那就永远不能成为正妻,以妾、婢为妻者,唐宋两朝都会被官府查办——“徒二年”。

    比打死婢女的罪过还大。

    张德均的意思,徐咏之叫来张大户,让他把珍珍的卖身契交出来,这事儿就完了,所以他看到徐咏之跑去跟奴婢商量,心里就有点不大舒服。

    张德均没有想清楚的一件事就是,他也是官家的奴才。

    如果严格而论,他也该是贱籍,只是因为官家是天子,所以官家的奴才,也就有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属性。

    他有点焦躁不安,珍珍问徐咏之是不是害怕张德均,其实张德均更害怕徐咏之。

    张德均努力对所有的中级武官表现出自己的强大,但文官和节度使不敢惹,他知道自己的斤两。但他对自己的威风和权力,其实是拿不准的。

    就像一个穷孩子突然继承了亿的遗产,他根本都不知道该怎么花,是买烤山药啊还是糖葫芦啊,拿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