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破之文学>玄幻奇幻>明星检察官 > 二百三十三章 制作‘节目’的想法
    金允浩虽然决定拿下kb资产管理持有的s/公司11.51%股份,可是现在还有一个不小的问题。※%,

    他之前只打算让朴一天帮忙打探消息,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这么给力。一步到位,直接将最终结果都给他弄了出来。

    现在就要面临价值75亿韩元交易的问题,而他手中没现钱。

    并且这件事情还不能多等,如此合适的股份,可遇不可求,错过了,以后很难再找到这么合适的机会。

    于是金允浩问道:“能不能分期付款?”

    朴一天错愕的看了眼金允浩:“75亿韩元,还不到1000万美元,这要是分期付款,我这个中间人会很没面子的。

    这样,我先以个人名义把这部分股份买下来,放我手中。你什么时候想要这部分股份,你再买过去。”

    金允浩笑问道:“你资金方面没问题?”

    朴一天略有尴尬:“咳咳,小事……小事一桩。我卖两辆跑车,钱就出来了。”

    果然如金允浩料想的那样,胡混的朴一天在经济上根本没独立,他也是在强要面子,装大象。

    看到金允浩的笑容,朴一天有些挂不住面子,辩驳道:

    “我这可是为你好,我卖车筹钱买这些股票,圈内人都会知道是我自己的主意。

    而且他们也知道我这人的爱好,以为我是为了泡s/公司里的哪个明星,不会让人多想。会替你省去很多麻烦。”

    金允浩点头,含笑道:“是这么个道理。那我就提前谢谢你了。”

    朴一天拍着大腿道:“这就对了。遇到这么好的事。你还罗嗦问那么多问题,要是别人早就急着点头答应了。”

    金允浩笑了笑,没说话,因为他检察官的身份,遇到这种事情不得不慎重一些。

    韩国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法》中,明文规定:各级公务员本人禁止经商、本人及配偶的财产情况必须申报,高级公务员直系亲属财产也必须申报。

    同时设有专门的监督机构,并制定详细的惩戒规定。

    上世纪末。韩国国会又通过了《公职人员伦理法》,其三大主要制度是公职财产登记制度、礼物申报制度与就业制度。

    其中主要一条法案就是高级公务员的财产必须向社会公开。

    检察官属于高级公务员,因此,他们本人不得经商,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的财产情况也要申报、登记,并且向外界公开。

    如此,金允浩只能让妹妹金允曦出面,作为代表人,并且公司成立后,也要向大检察厅和相关监督机构申报。公开公司的必要财务状况。

    如此操作虽然有掩耳盗铃之嫌,但是大家都是如此。富人阶级的检察官家中长辈也经商,也是这么做。因此,金允浩如此做法也不算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