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破之文学>都市青春>我的金手指是卡皇 > 第二六三章 现在的富二代
    大学时,洛成就有过陪女人逛街的经验。

    说句心里话,那是真的累,而且是不能表现出来的那种累。

    本以为水晶还是个女孩子,还要9个多月才会满15岁,就算有逛街的加成,在体力方面也应该是比不上自己的,所以洛成才愿意带这丫头在魔都逛逛。

    说是逛一天,估计小半天下来,这丫头就得喊累了吧?

    洛成想得挺好的,可事实证明了,逛街这种活动对于女人和女孩都是一种外挂级别的催化剂,这都整整八个小时了,这孩子还是精神十足,不断拉着洛成一个店一个店、一条街一条街的逛过去。

    好嘛!

    洛成很想直接摞挑子不干,反正这个小丫头又不是他什么人——妹妹也不认了,真要是这样的妹妹,还是赶紧丢掉比较好。

    “欧巴,你累了吗?”水晶疑惑地回过头,看着不愿意再动的洛成。

    洛成点点头,“累了。”

    水晶鼓起小脸,但很快又放下了小脾气,体贴道“那今天就到这里吧,反正都逛得差不多了。”

    这丫头还能有这么体贴的时候?

    洛成有些惊讶,他认识的水晶可不应该是这么体贴的孩子,不过难得她这么懂事,他自然不会再给自己找麻烦。

    更何况,明天一早还要赶飞机来着。

    洛成是‘小’山里出来的孩子,是巴蜀人士,家在南川市下一个小县城的乡镇里,也是一座不算太高的小山上,所以不算是大山里出来的孩子。

    南川市还没有与魔都直达的飞机,所以他明天需要先到蜀都,然后再买一辆车,走蜀川高速花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到南川,再花一个小时的时间到县城,然后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回家。

    明天的时间是肯定不够的,要等到后天去了。

    其实,如果他只是赶车回家,时间虽然紧一点,但明天晚上也能到家里去,可他还是准备多留半天,先在蜀都买一辆车,然后开车回家。

    没别的想法,只是想证明一下自己成功了吧。

    从小到大,他都一直是父母的骄傲,大学时期的遭遇他都一直不敢跟父母说,怕他们担心,也幸好有张乐安帮忙遮掩,有狐搜的员工身份,还是在国外工作,虽然与他的专业与梦想有不少差距,但依然算是走出去了。

    不求为自己挣一口气,至少不能让父母在乡里乡亲面前,因为自己而丢了脸面。

    而要做到这一点其实也很简单,能够体面的回去,有一辆还算不错的车,加上他这几个月让张乐安帮忙寄回去的每个月几千块的工资,再带些合适的礼物回去也就差不多了。

    “时间太紧了,如果你提前说,可以在这儿买辆车托运回去,好歹这边我还是有些关系的。”

    张乐安接洛成递过来的礼品,正色道“最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