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的政制在战国时期已经基本形成,灭六国之後,秦朝建立了以皇帝为首的高度集中的秦朝官制,这些体系与之前的秦国制度有所不同,也为後世的汉魏等朝延袭,其监察官制度与九卿制度甚至延续到中国的最後一个朝代清朝。

    秦朝政权机构的构成:

    •;最高权力者为皇帝,皇帝下设三公(即:太尉,丞相,御史大夫)。

    •;丞相下设中尉,九卿(即:卫尉,郎中令,太僕,廷尉,典客,奉常,宗正,少府,治粟内史)并管理下属各郡。

    •;郡设郡尉,郡守,监御史。

    •;郡守管理下属各县,县设县尉,县令。

    •;县令管理下属各乡,乡下设游徼,三老,啬夫(管理大乡),有秩(管理小乡)。

    •;三老管理下属各亭,亭设亭长。亭长管理下属各里,里设里长。

    中央官制

    秦朝中央官制的最大特徵是皇权的至高无上。犟大的君权以及对旧公族的特权的不断削弱,也是秦国最後取代在文化上优越的其他各国而统一中国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秦王嬴政称始皇帝後,建立了由丞相、御史大夫、国尉、九卿等组成的中央政府,辅佐皇帝管理全国军政事务。

    丞相

    丞相是最高的行政官,上承皇帝诏命,下统百官,总揽政务。(《汉书•;百官公卿表》:「相国、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秦国丞相之设始於秦武王二年,是年设左、右丞相,秦昭王三十二年,改相国,秦王嬴政未亲政时,以吕不韦为相邦,并置丞相昌平君,期间或左右二相并置、或设独相、或称相国。秦始皇统一全国後,定制置丞相一人,以李斯为之,秦二世诛李斯後,以赵高为相,因其为阉人而称中丞相。秦制,出任丞相的人均受封侯爵。

    御史大夫

    秦创置御史大夫,掌监察百官,为副丞相。(《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通典•;职官典二》:「秦无司空,置御史大夫以贰於相。」)与战国时列国普遍设置的负责记录与档案管理的御史不同,秦国的御史专掌纠察百官,是中国古代专门监察官制度的发端。

    御史大夫属官有两丞,一为御史丞,为大夫之副;一为御史中丞。其中御史中丞因为统领侍御史和诸郡监御史,可以命令御史按章纠弹百官,权力尤重。

    九卿

    九卿仰丞相政令,分掌国事。九卿之属有负责皇室事务的如奉常,有负责国家政务的如廷尉。

    奉常

    奉常,掌宗庙祭祀礼仪(《通典•;职官七》:「奉常,周为春官宗伯,掌邦礼,秦改奉常。」),银印青绶、秩中二千石(九卿皆同)。属官有负责宫廷音乐的太乐;负责太庙祭祀事务的太祝;负责皇帝饮食以及祭祀用食物供奉的太宰(与周朝的太宰不同);负责管理巫医的太医;负责观察天时星象、兼皇家史官的太史;负责应皇帝诏命进行卜筮太卜。

    郎中令

    郎中令,掌殿中议论、宾贊、受奏事、宫廷宿卫之事(《秦会要》:及主诸郎之在殿中侍卫,故曰郎中令)。郎中令的属官有负责议论的大夫;负责宾客迎送、接受群臣奏事的谒者;供奉宫廷、等待受职的诸郎;以及期门、羽林等禁卫军。

    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