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二年,九月初五。

    王则之带着三万精锐由新平堡出关,东征去了。

    在他走后,他布置的所有安排开始发挥作用,整个大同府如同一座巨大的机器,有条不紊的运行起来。

    “大人,再走三日就到永邵不族人的驻牧地了。”

    永邵不族已经被林丹汗打残了,留在这里的是臣服王则之的永邵不族人。

    这些人跟了王则之以后,有茶叶喝,有粮食吃,有铁锅用,有盐巴吃。

    他们已经习惯于这样的生活了,对于王则之的队伍更是没有丝毫威胁和惧怕。

    带头引路的是叶赫人,纳禄。

    除了他没有人能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认清楚方向。

    他四处看了一下地势,返回来禀告道。

    “永邵不族人是咱们的人,不要惊扰了他们。”王则之下令道。

    “是。”传令兵领命,扩散命令去了。

    崇祯二年,九月初八。

    王则之的大军正式进入了永邵不驻牧地深处,这里的人认得王则之的旗帜,还有他麾下军士的装扮。

    这是因为,他们有些族人就是王则之麾下的编制兵。

    “远道而来的客人,你们一定口渴了,请品尝一下这里的主人精心熬煮的马奶茶吧。”当他们路过一个蒙古包的时候,这里的主人端着一碗奶茶走了出来。

    王则之下马,上前接过奶茶一饮而尽。

    “我们还要赶路,就不打扰此地的主人了。”王则之喝完奶茶,擦了一下嘴。

    “啊,那真是太可惜了。”热情好客的蒙古包主人,接过王则之喝光的茶碗,伸长脖子四下张望了起来。

    当一队蒙古军士路过的时候,他激动的挥舞起手来。

    “哎,哎,等等,等等,把这条羊腿带上,我的孩子。”这个永邵不父亲一边追赶,一边砍下了一条羊腿把他挂在了一个军士的马上。

    “阿布,我在执行任务,羊腿你自己留着吃。”那军士害怕的偷偷瞥了一眼王则之,慌忙把羊腿扔给了他的父亲。

    “这个孩子,那我等你回来吃啊。”父亲抱着羊腿看着队伍渐渐走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