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破之文学>修真仙侠>黑街 > 雨夜捡狗奇遇记(相遇/dom0大佬的强制骑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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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幕浓黑色,像是倾倒墨汁。何殊窝在街边窄巷角落,一把接一把地抹脸,还是没办法在越来越大的雨里好好呼吸。他自己也知道这太像落水狗丧家犬,他虽然穷,但还没这么落魄过。

    当然,他也不是无缘无故冲出来淋雨,他们底层混的哪来那种闲情逸致?何殊出现在这里是因为无处可去。他才跟了半个月的大哥刚就死他旁边——一大砍刀正中后脑,然后人就倒在了他脚边。他听到了哇的一声尖叫,也不确定是不是自己喊的,周围人作鸟兽散,他也屁滚尿流往外跑,一直跑到认不出是哪里才敢停下脚。

    古惑仔嘛,到头来也就是个混饭吃的职业,又不是卖身契。他想道。临阵脱逃是为了保命,不丢脸!

    不过,当下问题又变成了接下来该怎么办。这场下来,他们算是真落败了,大哥死了,他现在也没法回去复命。当街对劈这事又不是活下来就算立功,况且他怀疑洪兴帮劈死他大佬的人看见了他的脸——就算现在天黑认不出,日后被认出来也尴尬。

    雨越下越大,又被风吹得倾斜,屋檐根本遮不住。何殊深深叹口气,一拍大腿,打算先挑个最宽的屋檐凑合一晚。他身上的伤都是皮肉伤,疼但不至于丧命,他还年轻,应该扛得住。想着想着他躺下往屋檐内侧滚了滚,尽可能缩得小些,闭上眼。

    “……喂,活人死人啊?让一让。”被吵醒时他好像狗好端端趴着睡觉被人踢了一脚。本就又冷又困,何殊相当不满地骂了一句才睁开眼。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幽暗灯光里一双眼尾上挑的杏仁眼正死死盯着他。

    他惊得骂了句,我丢,一骨碌爬了起来。

    来人声音冷淡,动作却不饶人,没等他继续感叹就把他往旁边踢。

    冤家路窄啊!这不就是对面拿砍刀那个……

    “你挡我门了。”

    “对不住!”何殊立刻道歉,往旁边挪动几寸。

    来人掏钥匙时斜睨他一眼,皱了皱眉:“你看着有点眼熟。”

    如果是个漂亮妞儿这么说,何殊一定好开心。眼前人细看也挺漂亮,眉骨高鼻梁挺,还有可疑血迹在皮肤上添抹艳色,可惜此时此刻他确实是开心不起来,只剩担心了。

    被扔在角落里蹲坐的一团何殊伸出手,一把抓住来人的裤脚攥紧在手里,破罐子破摔一样大声道:“是啊!好记性喔大佬,这么厉害,我跟定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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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殊从小到大,念书确实是不擅长,一米八的个子虽说不矮,但身子骨又不壮,再加上家里又穷,属于是白道念不出成绩,黑道混不出名堂,好像生为Alpha已经耗尽他所有运气。

    但是,他唯独有一点特殊之处,算是被从小夸到大:鼻子好使。

    其实应该叫嗅觉,毕竟他好歹念过几年书。不过别的混混都笑话说他是在拽词。何殊的嗅觉能力一顶一,闻人闻香闻菜从来都是一闻一个准,二十几年来还从未失手。此刻,何殊怎么想怎么不对劲——就在刚刚,被人弯着腰近距离盯着的那一刻,似乎有古怪气息钻进他鼻子里。何殊鼻翼翕动两下,雨水独特的潮湿味混杂了一丝若有若无清新香气,像刚洗好的水果,脆生生的。

    何殊猛然意识到:那是信息素。

    是一种信息素,遮盖在抑制剂服用普遍会导致的淡淡消毒水味里。何殊是Alpha,那味道闻起来并不刺鼻也不排斥,也确实没有什么攻击性。电光石火之间,何殊醒悟:那是Omega信息素。

    眼前这位,这个洪兴的红棍或者什么其他头目,这个横眉冷目的大佬——是个Omega。

    下一秒,何殊明白这是上天送给他的机会——这是把柄!他就近抓上了眼前人的裤脚,而来人显然觉得他无理取闹,打算一脚把他甩开。何殊却腾一下站了起来——他发现他比来人甚至还要高一点点。Alpha的天然优势,感谢老天。他说道:“我不是讲笑,大佬,我是真的觉得你厉害。身为omega还能坐到这种位置,身手相当了得嘛。”